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实施以来,长寿区编办积极探索“大科室”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效果。
一是按照“规定上限,主动精简”原则,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按照内设机构最多不超过7个的原则,要求2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含区公安局)对各自的内设机构进行主动精简,经部门申报,编办初审,编委会核定,共精简内设机构31个,精简幅度达20%。精简后,29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有内设机构137个,平均每个单位4.7个内设机构,最少的单位仅有2个内设机构,确保了“大科室”制的落实。
二是按照“成员带头,标准一致”原则,从严核定内设机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编委成员单位带头探索“大科室”制,机构改革中整合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执行“1+1<2、总量不过
三是按照“方案先行,自行整合”原则,合理划分科室职责。印发了关于重新划分区政府工作部门科室职责工作方案,将区政府工作部门合并、重组内设机构情况纳入审核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重要依据,督促其对科室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凡是职能相近的科室,一律要求其重组为一个职能更宽、管理范围更广的大科室,防止相同事务由多个科室承担,保证每个科室至少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有效防止了“僧多粥少、人浮于事”现象。
四是按照“从严设置,重在缩减”原则,大幅精简事业单位。为便于工作力量的统一安排和整合,还对全区402家事业单位进行了重新“洗牌”,重点清理职能削弱、相近和消亡的事业单位,精简比例达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