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聚焦“五个环节”构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全流程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提交人:监督检查科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加强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市委编办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安全规范,高效服务”原则,制定出台《东营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及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构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全流程管理体系。

一、聚焦“数据维护”环节,明确数据维护的原则、程序、时限要求。一是坚持“谁提供、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信息系统各用户在录入机构和人员编制数据时要认真负责,凭据录入,不得擅自更改、删除数据,不得录入虚假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坚持“文库相符、人库一致”。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对本单位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更换人员时,应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维护的连续性。三是坚持“实时维护、动态更新”。信息系统中机构编制信息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等内容,在正式发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增人入编、减人出编、人员信息变更,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提报相关业务,完善个人实名制信息,并上传相关手续材料,报同级党委编办审核。 

二、聚焦“信息使用”环节,明确信息使用的范围、条件、管控措施。一是要“明晰用途、签订承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提出查询或需机构编制部门提供实名制数据的单位,应提供正式的行政文书,明确数据用途和责任人,并签订《东营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使用保密承诺书》。二是要“妥善使用、避免泄露”。实名制数据以书面或光盘形式提供,不得使用互联网和其他公共网络传输;实名制数据使用完毕后,相关使用单位须将书面材料或存储介质妥善处理,或交回原提供单位,避免实名制数据泄露。

三、聚焦“用户账号”环节,明确用户账号的分类、权限、申请方式。一是强调“划分权限、分类设置”。信息系统实行用户权限分类设置,分为系统管理用户、业务管理用户、部门(单位)用户、浏览用户和临时用户等五类,并分别明确业务办理、查询、浏览等相关权限。二是强调“按需开户、申请报批”。机关事业单位开设用户须向本级党委编办提出申请,填写《东营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申请表》,注明开通理由、所需权限、账号使用人等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三是强调“严格管理、建立日志”。各级党委编办应对信息系统用户权限严格管理,不得将用户权限赋予与工作业务无关的部门(单位)或个人;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实名制系统管理使用工作人员通讯录和工作日志。

四、聚焦“安全保密”环节,明确安全保密的制度、准则、技术操作。一是实行“专户专员、专机专线”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管理员,配备专用计算机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实行专用计算机IP锁定,固定用户名和密码,防止其他机器随意登录。二是落实“定期更密、离岗更密”准则。机关事业单位要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不得随意将账号提供给无关人员;在信息系统专职管理员调离岗位时,要及时变更账户密码,防止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失窃和数据的泄露。

五、聚焦“监督检查”环节,明确监督检查的纪律、行为、责任追究。一是“同级督查、定期通报”。各级党委编办负责对同级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账号使用规范性、数据完整度、信息准确度、办理业务数量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二是“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对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应当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