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营市坚持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着力构建“三个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部门单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职责分工,为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趟出了“东营路径”。
一是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实现了从“多头管理”到“统一指挥”的转变。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东营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领导小组,下设市推动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协调办公室,明确发改、工信、水务等9个部门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对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同时,东营市在全省16市中率先建成市县贯通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同步将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工作纳入专项监督范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构建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实现了从“各管一摊”到“统一作战”的转变。在深入研究分析市直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涉及水资源综合管理利用、推进节水控水等有关职能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市政府部门单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职责分工》,逐一明确了每项职责的牵头部门,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提供了总抓手。针对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事项,同步厘清职责边界,制定衔接配合机制,真正实现了环环相扣、协同发力。
三是构建精准有力的执行标准体系,实现了从“重复测算”到“统一核算”的转变。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由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执行标准,形成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四梁八柱体系。比如,市水务局负责制定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具体指标,建立市县两级控制指标体系,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四水四定研究报告》,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具体指标分解到各个产业,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精准分解、统一核算。同时,制定出台《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东营市城市供水条例》等多项法规规章,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