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管理,有效化解部分领域和单位长期形成的人员超编问题,市委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编制和人员管理切实化解超编问题的通知》,多措并举推动超编问题化解。
一是稳妥消化超编存量。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严格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加大用编进人调控力度,凡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增人员。各县区党委编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超编单位人员消化计划,通过带编调人、选拔交流等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消化超编存量。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制度,所有超编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严格实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县区党委编委每年底将本年度超编消化、编制使用等情况向市委编办报告。
二是强化用编进人计划管理。充分发挥用编进人计划在优化人员结构、消化超编存量的调控作用,优先保障基层一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重点行业领域用编进人需求,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合理下达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培养计划,加强与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提前测算公费生毕业年度自然减员和编制需求情况,将各类公费生培养计划、“三支一扶”培养招募岗位计划以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统筹考虑、有效衔接、严格把关。
三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用好全市各类编制资源。加强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建立与职责任务变化相协调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编制调整力度,向乡镇基层一线和民生领域倾斜。完善统筹事业编制周转使用办法措施,强化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实行精准投放,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小学、科技创新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编制需求。
四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工作合力,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切实提高超编问题化解工作质效。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管理共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按照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补充人员,逐步建立健全四部门闭环管理的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杜绝超编进人问题的发生。对弄虚作假、超编加重、违规进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